第26章 激烈朝议(二)
全力支持的,比如史可法。
“皇上,臣史可法全力支持士绅一体纳粮之策。”
马士英暗叹一声后,赶在其他人之前,第二个站出来,满面正色的表态道:“臣马士英,亦全力支持士绅一体纳粮之策,并且臣认为,谁若是不支持,定是与流寇有勾结,理应严查!”
这话可就毒了,不支持就是与流寇有勾结?怎么能这样定义!
一群人对着马士英面露怒容,不过他们倒也没有站出来指责马士英,继续反对下去,而是顺着史可法与马士英先表态的台阶,也纷纷表态支持了。
看着下方百官的各种反应,他们打的什么小九九,朱由简心里跟明镜似的,不过只要政策顺利通过,其他都是次要的。
“最后再议商税!”朱由简让百官的注意力从士绅一体纳粮,过渡到商税上面来。
如果说士绅一体纳粮关乎的是百官第一大利益,那么商税关乎的就是第二大利益。
“敢问皇上,想如何改革商税?”钱谦益出来问道。
“参考宋朝的收!尤其是酒、茶税率必须与宋朝持平,乃至更高。另外,恢复对镇、县、州近距离流通的布帛、米粮、牲畜、香料等所有流通商品的赋税征收。”
因为太祖朱元璋的小农思想,觉得镇、县、州之中的粮食、布帛等许多商品都是附近的农户去销售的,如果收税,等于直接从小农手中拿钱,会减少小农的收入,并给了官差更多欺压百姓的由头,所以便直接不用收税。
正是因为这一条,一些大商人便利用其中的漏洞,把自己大规模生产的布帛‘化整为零’,名义上变成小农自产,以逃避赋税。
这便导致大明几乎不存在生产税与交易流通税,大明朝廷对商税的征收,只能从大规模转运过程中收取,比如江南的粮食通过漕运,运往山东、北直隶等。
更直观点的说,大明朝的商税,收得的数额,只有宋朝的十二